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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大家和平相处🙏
请跟我联络 - 李易峰

不爱和死亡

作者.林桐
BGM.李易峰《请跟我联络》
勿抄谢谢,毕竟我手动打两千多个字挺累的👋

我叫傅小司,我想给大家讲个故事。
故事里的他,叫陆之昂。是我最好的朋友。

“小司,你看看我这结实的肌肉,哎呦喂,多帅!”
“小司,打赌我赢了,可乐你请啊!”

我从来没见过比他还自恋的,还闷骚的人。
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,也是个啰哩啰嗦的管家婆。

我对他说“陆之昂,灰暗的日子过去了,以后的每一天都是光明的。”
后来他用了一个晚上,从爱笑爱闹的大男孩变成了成熟稳重的男人。
毕业后,我去了上海美院,而他为了完成他母亲的遗愿去了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经济。
我们通过QQ依旧密切联系,一如既往。

“小司,你猜我遇见了谁?你肯定猜不到吧,我遇到了颜末,而且很巧的是,她还住我楼上。”

“她半夜玩跳舞毯吵得我都睡不着觉了。”

“天呐,她为了包什么都不顾了!”

“天天来我家蹭饭,我快烦死她了!”

“亏我以前还把她当做女神呢!现在整个一女神经!”

女生叫颜末,是浅川一中女神级别的女生,画得一手好芦苇。
陆之昂第一次知道颜末,还是陪我参加一个比赛,我是第二名,颜末是第一名。

“小司,你不行了阿,那个叫颜末的女生可是压你一等啊!” 为此他嘲笑了我很久。
颜末第一次知道陆之昂也是因为那场比赛。
因为陆之昂竟然无聊到去找人家说她是第一个打败我的。
呵呵,真无聊。

后来他们在日本机场的电梯旁第一次正式相遇。

“你是陆之昂吧?”
“颜末?”

后来在公寓又一次相遇——颜末住陆之昂楼上。
颜末因为天天去陆之昂家蹭饭,而与陆之昂熟了起来。
再后来,女英雄颜末成功的套路了陆之昂——陆之昂成了她的男朋友。

颜末去陆之昂家蹭饭之前,陆之昂总觉得饭不过是用于维持生命的东西而已。可后来颜末去了,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。也许是第一次见到她没有女神的一面吧。陆之昂甚至觉得原来吃饭这么有意思。

“小司,你知道嘛,自从颜末来我家蹭饭,果盆里永远都是满满的葡萄、荔枝、小番茄。她还经常要求我做糖醋小排,还说糖醋小排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美食,说的跟她吃过全世界的美食一样。不过我还是很开心,因为这是在夸我哈哈哈哈。”

那个时候,他们仿佛是住在一起的。每天陆之昂从学校回来都会提一篮子菜回家,大多都是肥瘦适中的排骨。陆之昂每次做糖醋小排,颜末都会吃的连汤汁都不剩,像个大花猫。这个时候陆之昂总会吐槽她没有女神形象。颜末也不顶嘴,因为她深知吃人嘴短,拿人手短这个道理。
陆之昂看着看着总会晃神,脑海里出现一幅情景:颜末从身后抱住正在煮饺子的陆之昂,调皮的将面粉抹在他的脸上,并笑他是大花猫。
陆之昂还特别招人烦的大半夜打越洋电话问我。
“小司,你说,我是不是喜欢颜末……不不不,肯定是我太累了,算了晚安阿!”
全程我都插不上话,每次弄得我想买飞机票去日本打死他。但是飞机票很贵啊啊啊啊,唉太烦人了!

后来这个傻子毅然决然的回了上海,来到立通当营销部的经理。
我接机的时候,他看见我笑得特别灿烂“小司,咱俩又可以并肩作战了。”
我问她颜末呢?
他面无表情“分了。”
我还能说什么呢???
不过后来颜末追着陆之昂也回了上海,来到了立通成了陆之昂的霸气女上司。
我笑他“人生两大悲惨遭遇,一是分手后再遇前女友,二是发现前女友是自己顶头上司。恭喜你全部遇到了啊!”
陆之昂无数次吐槽“她这种人怎么能成了我的上司呢?”
但是看着陆之昂与颜末每天的小打小闹,我总觉得这比在日本的时候关系还要好。


也许是老天看不惯人过的幸福吧?
陆之昂因为保护我而进了监狱。
他最后的最后才看清了自己的心意。
他喜欢颜末。
是的,他一直都喜欢颜末,只是他自己从不觉得。也许从日本初见的那一刻,也许是在颜末撒娇蹭饭无赖的那一刻。
在自首的那一晚,颜末攥着陆之昂送她的项链在警局大喊“陆之昂,我会等你的!”

颜末等了三年。
整整三年,一千零九十五天,两万六千二百八十个小时,一百五十七万六千八百分钟。
我不知道颜末是怎么熬过来的,我只知道这三年来我无数次看到她办公室的灯一宿宿的开着,立通营销部的业绩一天比一天好。
她变得不喝酒了,即使在重大场合也只是以饮料代酒。
她说,小司,我不敢再喝酒了,我怕我喝醉后没人送我回家。
陆之昂这三年来一直拒绝我们的探视。
我想我知道为什么,他不像让我们看到这样的他。
颜末甚至动用关系,不顾尊严只求远远望她一眼。
一眼足以,一眼万年。
“胡子拉碴的,也不知道刮,这可不像自恋的他……”颜末笑着笑着就哭了。
陆之昂是王八蛋,这是颜末经常说的话。
对,不负责任的王八蛋。很巧,我也这么认为。

漫长的三年终于过去了。
迎接陆之昂的只有我,哦不,还有一张喜帖。
陆之昂颤颤巍巍的接了过去,打开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。
他笑了,可笑着笑着就哭了。
大红的喜帖上新娘那块,清清楚楚的写了“颜末”两个大字。

我骑着车子带他去了公园,那种着香樟树,很像浅川,我和陆之昂的故乡。

“小司,你知道吗,原来我一生当中的快乐,一半是绑在她身上的。进了监狱之后,我才发现,她是我的食物和音乐,是我的一切一切,是我全部的快乐!”
“小司,你知道吗,她是我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人,也是我全部的幸运。”

婚礼很盛大。
我和陆之昂一身西装坐在台下,陆之昂穿了那件颜末买给他的西装。
他说,他是幸运的,能看见颜末穿上婚纱,她穿婚纱的样子可真美,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。
他微笑着恭喜了颜末,微笑着和颜末说了再见,微笑着和过去说了再见。

故事到了这就结束了,这个专属于陆之昂的故事,这个这些年陆之昂一直对外对己的口供,就这么结束了。

现在,我要讲另一个故事。

其实,陆之昂最爱的姑娘,并没有移情别恋。她真的等了陆之昂三年,实实在在的三年。她只是在一个很平常的日子,就像以前一样,来到监狱偷偷看陆之昂。
但她坐了一辆会发生车祸的车。
颜末那天穿的特别美,天蓝色的连衣裙,白色的细带高跟鞋,白色的手包。天蓝色是陆之昂最喜欢的颜色,颜末每次来都穿天蓝色的衣服,还要拿着出事前陆之昂留给她的西服外套。
她永远停留在了那一刻。
而陆之昂只是无法接受颜末离他而去的消息,一直一直生活在自己对自己的欺骗当中。

终究是那时不谙世事的我们懵懂地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更珍贵,还是经历了世事之后的我们终于对爱的人说出一句“我们在一起”更不容易?这个问题,也许谁都没有办法回答。

而我始终无法知道,不爱和死亡,哪个更让人绝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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